【课程简介】
本课程详细介绍了“政府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及实操差异“。主要内容包括:采购方式选择基本原则、依法不进行招标(政府采购)、正确理解自行采购、采购方式适用范围、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介绍、采购程序要点之区别 (注意事项)、其他主要差异等。可有效帮助学员学习政府采购中对采购方式的适当选择,并提升实操过程中解决常见问题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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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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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详情资格审查主体、重新评审以及未按规定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处理原则
4、资格审查(后审)主体区别
(1)典型案例解析
(2)两法体系资格后审主体区别
(3)采法体系不同采购方式之间资格后审定义及主体的区别
5、采法体系重新评审(重组评委会进行评审)
(1)重新评审不可任性
(2)招标、框架协议重新评审情形
(3)竞争性磋商重新评审情形
(4)询价、竞争性谈判重新评审情形
(5)招标重新组建评委会评审情形
6、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害程序、评审方法和评审棕准进行独立评审之处理原则
(1)依法独立评审
(2)非招标采购方式(重新采购)
(3)货物服务招标(选择2-废标)
(4)总体原则
(5)货物服务招标(选择1-重组评委会评标)
(6)本情形不属于依法重新评审情形